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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王方]《家有仙希》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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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
 

后海有家酒吧叫散仙阁,诗情画意,确实也有节操,是间纯音乐bar。就是服务员态度不太好,看见两个男人往吧台边一坐,赶着叫你点一打啤酒。

袁柏清看出方士谦神情不对,对服务员比出一个二:“来两杯橙汁。”

服务员:“……”

“谁要橙汁!”方士谦开口了,“先来一打啤酒,待会儿再加。你们这儿白的有吗?”

袁柏清吓一跳:“方神,在酒吧喝白的有点微妙啊!不符合你清风明月的形象!”

方士谦想想也是,点头道:“那行,先来两杯橙汁一打啤酒吧。”

酒送来了,一字排开,成了方士谦手边的堡垒。袁柏清能喝但不爱喝,方士谦参加编辑部作者年会喝得不多,看不出水深。两人各倒一杯,试探着干了,就看见方士谦闪电一样满上,嘴里嘟哝:“今儿个我买单,小袁你随便点啊,不要客气。”

袁柏清压力虽大,对这份工作还是怀揣着爱,没到要借酒浇愁的地步。倒是方士谦,完全变了个腔调,似乎光是坐在那儿已经花了他许多力气,看着都有些压抑。

“方神,你要是信得过我就跟我说说。”袁柏清心中一热,脱口而出。

方士谦看看他,笑了起来,指尖在桌面上笃笃地敲打。

“没什么,我分手了。”

几个字把袁柏清听得心里一沉。想多知道些,方士谦却再没多说一个字,埋头猛喝。

袁柏平工作这些年,除了当编辑,自己偶尔也写几篇小文,有时遇到瓶颈,拿着稿子去请教方士谦。方士谦看着难伺候,在袁柏清面前意外好说话,倾心指点过数次,使他受益良多。袁柏清始终觉得,方士谦是师父一样的人物。师父伤心了,做徒弟的自然要献点爱心。

但此时此景,袁柏清意识到,自己终归是个外人。方士谦把里和外分得很清楚,局外人围着也只是隔岸观火。他心中那方洞天,恐怕是少了一个住客。

王杰希吧?电话里特地问起,原来是要分手。

袁柏清回忆着王杰希那张脸,有些不是滋味。

用那样的做派出现在人前,结局却不完美,未免太遗憾。

当事人不说,陪喝酒的只能瞎想,袁柏清拼命发散思维,方士谦则在一旁疯狂灌酒,回过神来,一打已经去了三分之一。

方士谦在高脚凳上坐了一会儿,胡乱地摆手,捂着嘴:我去上个厕所。

摇摇晃晃地走开,晃晃摇摇地回来。射灯照着他的脸,红光下眼圈有点儿红。

散仙阁可以点歌,一百块一首。方士谦开到第八瓶,大着舌头跟服务员说:点,点一首《曾经拥有》。服务员去而复返,愁眉苦脸:“先生,那边说他不会唱这首。”把方士谦气得打嗝儿,昏糊的神情一下变得清晰,眼睛一瞪,跳下椅子朝外走。袁柏清在后头喊:方神,你酒还没喝完啊!方士谦没理他,一眨眼走得没了影。

袁柏清追出去一看,方士谦没走远,站在路灯下等着。冷风把他脑子吹清楚了,脸上满是歉意。

“我心情不太好……不好意思。”

“方神……”袁柏清深吸一口气,“我、我就直说了,咱们写书的人,什么事儿没脑补过,是不是?天塌下来分手算老几,你把那小子叫出来cei一顿得了。”

方士谦没想到袁柏清突然热血,愣了一会儿,大笑起来。

“我也想啊……打不过他。”

而且对上王杰希那张脸,恐怕cei不下手。方士谦喝了酒,脑子糊涂,心里却明白过来:自己这回比想的还投入。

感情这破房子就是这样,不遇上拆迁你都不知道它值多少。

挺晚了,街上人少了许多,来往出租车的空车灯牌格外刺眼。方士谦扬手招来一辆,把袁柏清塞进去,又招了一辆,报上地址直奔家里。

车开得很急,颠得他想吐。一踏进家门立刻抱着马桶狂呕一通,直吐得天昏地暗,眼睛鼻子都觉得酸。洗完脸一看,比胃痛时的面色还要苍白。方士谦抹掉脸上水花,脱光衣服钻进被窝,累得连睡衣都不想换。

一个人住,就是会想偷懒,想无法无天。

虽然他曾短暂地拥有一个同居人,但现在自由了。再也没人能管他几点回家,没人逼他吃豆芽,没人叫他早起。他可以睡懒觉、拖稿、遛别人的狗、不吃早饭。反正胃病好了,再没什么可怕的。

 

方士谦把脸埋在被子里,没发现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。

 

这晚他没有做梦。

从这一晚起,方士谦再也没有做梦。

 

王杰希离开后,日子一天天过得平淡无奇。方士谦接了袁柏清邀的稿子,每天忙着寻找灵感、体验生活。吴雪峰与姓张的邻居成了朋友,经常相约一起遛宠物。这阵子最忙的反而是许斌,原来,刘小别上月那一更引起了轩然大波,粉丝被虐得直哭,引来新读者无数。许斌作为刘小别的编辑,一身杂事里外忙活,巅峰时期吃住都在刘小别家,跟相亲对象的往来都断了。部里心疼不已,认为他再这么下去只能跟刘小别孤男寡男地绑定到老。

B市的天气转好了,连续放晴好一阵。方士谦开车出门,路过早点铺总要捎一份,渐渐养成了吃早饭的习惯。

早点铺的大妈还是那个大妈,对方士谦印象深刻,见着他要高兴半天,对王杰希这位曾经的常客却没有半点记忆。

方士谦起初没放在心上,后来有回遇见吴雪峰,跟着遛了半天别人的狗。吴雪峰夸他气色好,方士谦说因为我现在天天吃早饭,把话题引向了一个危险的深渊。果然,吴雪峰凑过来悄声问他:“逮着好妞了?给你做饭啊?”

方士谦忍不住提醒他:“前一阵子你单方面认为我是gay,没错吧?才几天啊,就置身事外了?”

不料吴雪峰一脸茫然,看方士谦的眼神也多了几分惊愕:“你是……你是gay?”

“老吴,搞这套就没意思了,”方士谦撸了把刘海,“你不是见过王杰希吗?不用这么照顾我情绪。”

方士谦以为吴雪峰是怕自己想起伤心事,故意跳过不提,一下子跳过太多,连带着性向问题也给糊弄过去。可吴雪峰真的不记得王杰希,听方士谦说话跟听天书一样,说王杰希大小眼,他猛摇头,说见没见过一只金绿的鹦鹉,旺财喜欢那个,也猛摇头。说到最后,方士谦几乎以为自己疯了,找来隔壁老张,问他:“老张,我那天抓着鹦鹉往家里跑,你是不是在场?吴雪峰你才几岁,是不是提前老年痴呆?”

没想到老张也是一脸茫然:“什么鹦鹉?你不是不养宠物吗?”

吴雪峰看方士谦脸色越来越白,也意识到可能不是开玩笑,安慰道:“也……也可能是我记错了,你别在意啊。”

方士谦想反驳几句,舌头却麻了,什么都说不出来。一股寒意顺着背脊往上爬,冻得他直打哆嗦。

想都没敢想,回家往沙发上一倒,觉得这事儿有古怪。王杰希走了好一阵,周围的人渐渐忘记他的事,从小说角度来说不奇怪,可以当做是上面给人间定的保密规则。可如果是这样,为什么他一点没忘?

他甚至想,忘了未必不好,忘了就能把肉里的刺拔掉。整件事中最需要失忆的就是他方士谦,而老天偏偏不赏这个脸。

为什么非要让他记得王杰希呢?

我总不能是天选之子吧?

方士谦握着手机想了半天,想到曾经做过的那些梦,思绪本能地顿了一下。

他不是没想过,王杰希找上他是有什么理由。但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他的猜想,反正都是瞎蒙,说那是王杰希操控他脑子植入的幻想也行吧。

前世约定和甜言蜜语,最大的差别在于后者忽悠过了头,伤感情。

方士谦百无聊赖,爬起来收拾房间。

自从王杰希走后他就没好好理过屋子,门口的杂物堆了好高一摞。一叠书放在鞋柜上,方士谦拿起最上面那本翻看,发觉是编辑部寄来的最新一期杂志。

这一期他的稿子是王杰希写的,方士谦不想看到,眼睛却比手快,来不及合上,只得认命地往后读。

说来惭愧,他从交稿那天开始就忙于与王杰希缠斗,压根没功夫理会交出去的是什么内容。袁柏清说OK,他就没再关注过。今天是方士谦头一次看这篇稿子。

起初还没什么,三五行以后方士谦两眼圆睁,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。

从字面上说,这只是一篇平常的短篇小说。患有心脏病的主人公遇见一名自称阎王的怪人,百般无奈收留了对方。后面种种,与王杰希所做相差无几——吵架、拌嘴,变着法子给主角找不痛快。很快又风调雨顺地好上了,把主角治得服服帖帖,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找到阎王,问他为什么在茫茫人海中选中自己家,莫非是想等自己死么?

阎王说,你上辈子就是我的朋友,这辈子也是。你这一辈子很长,能活到八十多岁。我来见你是要告诉你,上一辈子你死前跟我吵了架,心里永远塞着一口气,转世做人也跟着你,让你得了心病。如果不能在你二十岁生日去除这病灶,恐怕命不久矣。但我来了,你知道一切,就能解开心结,平安到老。

到这里为止都是正述,后边却很玄乎。一眼看去,根本分不清阎王说的是主角将要遇见的事,还是前世已经经历过的事。

你长大了,二十五岁前挫折良多,求职困难、恋爱艰险。二十七岁遇见一见倾心的人,谈了三年糟心恋爱,三十岁时结婚,一场仪式只花了十万块。

你有最平淡无奇却白头偕老的人,有大起大落最终收获颇丰的工作。孩子在你五十四岁那年结婚,孙子在你五十六岁时出生。你的妻子去世时,你也已经走不动路。那一天夕阳很亮,你坐在云下,把婚戒封进盒子里。

你做了一辈子医药生意,老来无病无痛,健康得莫名其妙。八十一岁坐在门外晒太阳,突然倒下去,什么也没听见。再睁开眼睛看见的是我,我看着你,听见你说:好像昨天刚见过你。到这时你才发现,这辈子家长里短油盐酱醋时运不济后来居上,无论胜败喜怒,你都没与人吵过架。你根本没有了吵架的能力。

你是平凡客,芸芸众生里一点泡沫。朋友,八十一年过得好吗?

我来接你。

 

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。

 

方士谦几乎是目瞪口呆地看完,没来由地毛骨悚然。这故事里的每一句话都与他无关,却有一个人透过字句向他留言,意有所指得令他震惊。

王杰希究竟要告诉我什么?

我是你认识的朋友?是你必须完成的任务?

是前世与你有没解决的纠纷?还是你一定会等我到老来断气的那一刻?

如果是这样……

方士谦飞快在脑中排查所有可能性,像抱着带锁的盒子找钥匙。

还差一口气,王杰希一定还有没说清楚的事情,这些铺垫不可能是做戏。

如果只是要走,没必要让一切都连成线。

正焦头烂额地转圈,书忽然动了起来。

方士谦低头一看,书页上的铅字像是被擦去了,一片一片地消失。十来页的版面,字余烬般散得精光,杂志活活退化成白纸。

作者一栏印着方士谦的笔名,两个字扭来滚去,几经挣扎,终于顶住惊人拉力,侥幸留了下来。

于是这一整篇文章,剩下的只有两个字:防风。

方士谦浑身发冷,抓起车钥匙冲出家门。

 

遇到这种事,方士谦第一反应还是想到林杰,油门踩到底,不要命一样飙车,很快已经抵达。

B市素来繁华熙攘,这条街却闹中取静。汽车不多,路边停着许多自行车。房屋很有些年头,其中一处小院大有夜不闭户之态,棕黑木门上铁锁都不挂一个,正是林杰的店。

方士谦刚把车停下,林杰已经从窗口露出了脸,奇怪地穿着外套,像是准备出门。进去一看,屋里东西全收起来了,门边摆着个十八寸拉杆箱。

“你这是上哪去?”方士谦疑道,“最近怎么怪事一件接着一件……”

与桀骜的方士谦不同,林杰言行儒雅,眉眼温和大气,颇有风尘表物之相,此刻坐在红木扶手椅上,四周空空如也,看得人心里发毛。

方士谦忽然没来由地害怕,往后退了一步:“……当我没问。”

“我知道你今天会来。”林杰说。

大白天,流星突然来了,像前几次一样,拖着一道极长的尾光。

“来都来了,我给你说说怎么回事儿吧,”林杰拉开椅子,“士谦,坐。”

方士谦把心一横,递出那本杂志,道:“你知不知道我是什么人?”觉得这话有点歧义,赶紧解释,“我意思是……王杰希到底为什么找上我?”

林杰泡了壶茶,端过来:“你是中国队长。”

……

“说正经的!”方士谦急了,“我总感觉要出事儿,什么都乱七八糟的,到底怎么了?”

“中国队长身边怎么能不出事儿呢,别急,再喝一口。”林杰端着茶杯感慨万千,“唉,珍藏的君山银针,以后就喝不着了。”

看方士谦一脸紧张,乐得又喝了几口茶,直摇头:“你啊,哎!”

“林杰,我先走了。改天找你吃饭。”方士谦站起来摸兜里的车钥匙。他有种感觉,自己不该来这儿。林杰太反常了。

一切都太反常了。

林杰道:“王杰希去了哪儿我不清楚,但我知道他遇到了什么,他是北斗星君,这你应该知道了。”

不等方士谦吭声,一手指向窗外:“看见刚才的流星了?”

“嗯。”

林杰说:“接下来说的话,你要仔细听清楚,我大概只能说一遍。”

“北斗星已经坠了三颗,星陨这种事,就算是北斗星君,摊上了也会没命的。王杰希的命星不知道还能撑多久……但按照卦象来看,北斗星的陨劫明明还没到,该落的是南斗星才对。”

屋里还在使用的物品,除了茶具就是那块罗盘。指针被不知名外力干扰着,在鎏金盘面上来回颠动。方士谦看得不明所以。

“这是……算的什么东西?”瞧这针,抖得跟过电一样。

“是我的命星。”

方士谦显然没想到林杰会算自己的命,刚想问,一回头却被活活钉在原地。

半分钟不到,林杰的头发全白了,身体宛如一只沙袋,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流失着沙子。眼窝脸颊都深深凹陷,眨眼功夫已成了个八旬老人。

“透仙家的底是要遭罚的,士谦,你确实是南斗星君转世,王杰希多半是在帮你的忙……天上落的流星是北斗星,他替你挡了劫难,以后见着他,好好……说几声谢谢……”

林杰越说越哑,一声轻过一声,像磨旧的砂纸蹭在厚皮靴上,糙得听不出音准。方士谦骇得不成人形,想过去抓住他,手却怎么也伸不过去。

林杰坐在椅子里,佝偻成了不忍一视的模样,指头哆嗦着,年迈得使不出劲。手中茶杯“啪”地砸在地上,碎开白瓷上隐约可见一副水墨鸟兽图。

这套骨瓷茶具是方士谦买来送他的,至今已有两三年。

“前几辈子……欠你的人情,总算还清了……方士谦……”

后面说了什么,方士谦一个字也没听清。林杰像一缕烟,燃到末尾,轰然化作满地灰烬。

屋里少了一个人,却也什么都没少。

地上一个碎杯子,桌上一副黄铜罗盘。

指针又挣扎几下,终于死透了,不再转动。黑板槽里的粉笔却活过来,哒哒地写下:

方士谦,字枢机,号南斗六星命监。延寿益算度厄上生,掌万物万灵寿禄;立荫为盖,扬善赐福,蕴一凶星不外露,为注生避杀之主。

方士谦眼神在黑板和地板间反复来回,嘴唇不住翕动,终于跪倒在地,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。



待续


一个提示:快完结了。

散仙阁有原型,一瓶啤酒45,点歌100,名字不提了,反正不怎么推荐……我不是老板朋友也不是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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